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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统计工作的通知
作者: 发布时间:2013-03-11  访问量:

 

供销合字〔2013〕26号
 
 
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
关于做好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
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统计工作的通知
 
有关市、县供销合作社,省联社有关出资企业:
根据《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编报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统计报表的通知》(供销厅经字〔2013〕3号)要求,为确保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统计工作顺利完成,现将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
统计报表是反映项目建设情况、跟踪监督项目建设的重要方式,市、县供销合作社及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,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,认真组织完成报表编报和审核工作,严格按照统计的范围和口径,科学、客观地采集和填报数据,确保数据全面、真实、准确,杜绝虚报、瞒报、伪造及篡改统计数据等行为。
二、报表编报范围及要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(一)报表编报范围为2012年度的所有在建项目,具体包括:资金结转至2012年的以前年度立项项目及2012年度立项的所有项目。
(二)统计报表以项目为单位填报,为保证数据口径一致,确保数据质量,请认真阅读“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统计报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”,并在项目单位填报基础数据报表后,由市、县供销合作社与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联合上报,省联社出资企业项目报表直接上报。省联社和财政厅汇总、审定项目报表数据后,联合上报至全国总社。
(三)及时报送统计报表。各市供销合作社于2013年3月20日前,将审核后的统计报表报至省联社合作指导处,同时附报电子版。《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统计报表及编制说明》可到总社网站(http://www.chinacoop.gov.cn/)经济发展与改革部子站“农业综合开发”专项中索查下载。其他不明事项可向省联社合作指导处咨询(联系电话:0531-88596955,电子邮箱:376306010@qq.com)。
 
 4.山东省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合作示范项目名单
 
  
 
 
 
 
 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
 2013年3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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