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9月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,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,对关系国家安全、国民经济命脉、重要民生、重大公共利益的数据实行更严格的管理。该法第三十六条强调,任何组织和个人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,必须经过安全评估。
在本次案例中,涉事员工下载并传播境外政治谣言视频的行为,可能涉及重要数据的非法跨境流动。法律专家分析,此类行为若导致不实信息扩散,造成社会秩序混乱或国际负面影响,将触发《数据安全法》第四十五条的法律责任,最高可面临100万元罚款甚至刑事责任。
三、“传播政治谣言”与危害国家安全的司法实践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零五条,以造谣、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、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,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。近年来,类似案件判决显示,司法机关对“翻墙”后传播政治谣言的行为采取“零容忍”态度。
2020年某高校教师因使用“翻墙”软件获取境外反华资料并向学生传播,被以“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”判处有期徒刑三年;2022年某自媒体运营者通过境外平台转发涉疆不实信息,同样因危害国家安全受到法律严惩。这些案例表明,从“翻墙”到“传谣”的行为链条中,法律责任的认定具有连贯性,不会因信息获取渠道的虚拟性而减轻处罚。
四、公职人员需警惕“翻墙”的叠加风险
值得注意的是,本案涉事主体为国企员工,其身份特殊性进一步放大了法律后果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,公职人员违反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,以及“有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”,将面临撤职乃至开除处分。
国家安全部在通报中特别强调,广大公民特别是公职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法规,拒绝使用“翻墙”软件。对于确有境外访问需求的单位或个人,应通过国家批准的合法渠道进行,例如教育科研机构经审批的国际学术数据库访问权限,或企业通过合规跨境专线开展的商务活动。
法律界人士提醒,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,任何绕过监管的“翻墙”行为都如同行走在悬崖边缘。从个人隐私泄露到国家安全威胁,看似便捷的“数字通道”背后,实则是重重法律陷阱。广大网民应通过官方媒体和正规平台获取信息,对来源不明的境外内容保持警惕,共同筑牢网络空间的法治屏障。 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